一、手续准备
1、私车:
定义: “机动车所有人”为个人;
准备资料:
车主本人居民身份证 (复印件) (必须要)
《机动车行驶证》 (原件)
《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》 (原件)
特别提示:
若车主身份证信息发生变更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码)的,须提供有效的情况说明或变更证明;
车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的,还须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。(非必要)
2、单位车辆:
定义: “机动车所有人”为单位;
准备资料:
营业执照 (复印件加盖鲜章)(必须要)
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 (原件)
《机动车行驶证》 (原件)
《授权委托书》 (原件加盖单位鲜章)(金土公司专用样式)(必须要)
被委托人身份证 (复印件)(非必要)
3.如遗失证件则填写《关于机动车辆牌证有关问题的说明》(车主签名或单位盖章)
对报废车的要求:
1.车辆:“五大总成”(方向机、前后桥、车架、变速器、发动机)、蓄电池齐全;
2.车辆发动机号、车架号需与原车档案相符,如车主有变更,需有市车管所的变更备案记录